4月16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机关党委书记杨清玉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弘扬严明纪律的优良传统,全面贯彻落实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要求,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一是要将党纪学习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并开展好警示教育;三是聚焦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句学,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意义和规定要求;四是支部书记带头讲纪律党课;五是把党纪学习情况作为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六是力戒形式主义,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和督促。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质量开展党的纪律教育。要注重学用结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机关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机关党委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审核:一审刘婧瑜、二审刘伟、三审杨清玉,撰稿、摄影:刘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