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在行政楼五楼2号会议室召开。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参加了工作例会,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杨清玉主持。
会上,杨清玉对近期党建工作进行了布置,并提出要求。一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2024年党费按月收缴,1月初要进行核算,待审核无误后开始收缴当月党费,各党支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同时各党支部要把交纳党费作为“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在每月“主题党日”时交纳党费或报告党费交纳情况、在党费证上及时记录当月党费交纳情况等。二是要规范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每月1次,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1次的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寒假期间要提前作好工作安排,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
随后,杨清玉对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党支部须在1月底前完成,做到支部党员全覆盖,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同时对统战工作进行了布置。
最后,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年度工作述职。(审核:一审刘婧瑜、二审刘芳宇、三审杨清玉,撰稿:傅琰,摄影:刘芳宇)
